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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年國教的政策確立之後,眾所期盼的107課綱,可說是千呼萬喚始出來,過程中,「核心素養」的口號尤為響亮,這是全球教育改革的共同願景,咱們國家當然不能自外於這股世界的新趨勢一般來說,各國的課程標準更換頻率,大概是十年一次,咱們從民國九十年正式開始實施《九年一貫課程綱要》(下文簡稱九年課綱),如果民國九十七年那次不算,就有所謂的一百課綱,可能都是因循這樣的慣例吧!

然而,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》(下文簡稱十二年課綱)卻早在民國一O三年就公布了,教育部的步調不能不算快,當然,原本十年更換課綱的慣例也不是不能破,現代社會發展迅速,教育的腳步的確不能落後但問題來了,十二年課綱能跟得上時代的腳步嗎?除了「核心素養」外,作為一個全國性的課程指導文件,十二年課綱有什麼不足之處嗎?

不知為不知,筆者只對國語文教育略知一二,不敢跨足其他領域,所以本文就嘗試從國語文的領域切入,針對十二年課綱提出若干建議,希望提供給家長和老師們參考

由於筆者沒有參與課綱的編寫工作,所以不知道建構十二年課綱的過程中,有沒有參考如「美國教師聯合會」(AFT)在2003年提出,九條有關評價課程標準的規則呢?或者是像澳大利亞一樣,2002年總共動員了15000人,包括在校老師、學科專家、研究人員、專業協會和社會團體等,共同參與修訂《課程與標準框架》?還是類似美國在編《全國科學教育標準》時,僅是初稿研製的階段,就開了150次公開報告會,廣邀專業人士和社會大眾一起參與討論? 

雖然筆者不知道編寫十二年課綱的過程,還好有白紙黑字的內容可以參閱,作為一個語文教育研究者,總是不能放棄拜讀的機會但讀著讀著,卻讀出一些疑惑來以下,為了降低主觀的偏見,筆者參照2009年出爐的美國CCSS英語課標,簡要的將這些疑惑提出來與大家分享

 

課綱各階段間的學習表現項目,幾乎看不出連貫性:

學習表現內容,實在看不出與其他階段的連貫性,其他學習表現項目也是如此,令人費解。這種情況在九年課綱中已經存在,而且從民國九十年到一百年的課綱,竟然只做若干文字和編號的微調,實在非常奇怪。《十二年課綱雖然強調課程的連貫性,卻同樣無法在各階段間體現出來,不是件很奇怪的事嗎?相比之下,美國CCSS英語課標從K-12(幼稚園到高三),卻完全展現連貫性的課程內涵敘述,對各階段師生的教與學,幫助很大

 

關鍵性的概念或文字敘述,常常交代不清意義重疊:

譬如「學習重點」中的「學習內容」是新項目,以往的九年課綱裡沒有,應該是很重要的環節然而,其中的文本表述」一項很奇怪,顧名思義,這個項目強調的是不同的表述方式,但內容卻是記敘抒情說明議論應用等各類文本?既然如此,文本表述」是否改為文本類型」更恰當些?就算堅持文本表述」,次項是否改為記敘性表述」、「抒情表述」說明性表述」……更好呢?此外,將「文化內涵」類分為「物質文化」、「社群文化」、「精神文化」,更是奇怪,難道「社群文化」中沒有「物質文化」和「精神文化」嗎?相較之餘,美國CCSS英語課標開宗明義就說,該課標就是為學生進入大學和職場所準備的,而且以綱舉目張的方式統合所有教學理念,重要的概念更是有明確的說明

 

三、許多課程規範、教學訴求,並未顯示學理或研究的證據:

譬如為什麼寫作的「仿寫」、「接寫」要在第一階段,「改寫」、「縮寫」、「擴寫」則至於第二階段?為什麼第一階段不能讀「說明文本」?第三階段才開始接觸「議論文本」?什麼是「口述作文」?為什麼在安排在「筆述作文」之前呢?附錄三「聆聽」的教學實施是「指導學生聽得正確,聽得清楚,聽出順序,聽出層次……,這樣就夠了嗎?有什麼學理依據呢?做為影響成千上萬幾個世代孩子的課程綱要,可不能有想當然爾的心態,所以美國CCSS課標匯集數千筆研究成果,提供民眾了解,而且在修訂期間,開放網站接受社會人士諮詢,甚至在課標的附錄中,直接談某些學理,以滿足社會大眾知的權利

 

課綱的內容,似乎沒有反映當下學生語文學習的問題:

筆者一開頭便說,教育部如此急促的修訂課綱,除了要符應十二年國教的政策,以及跟上世界潮流提出「核心素養」的口號外,似乎更應與時俱進的提出解決學生語文學習困境的良方,比如火星文錯別字、口齒不清、溝通困難、語文常識匱乏寫作能力低落……等問題據筆者觀察,美國《CCSS英語課標》就充分的掌握這些現象,最明顯的是提出我們除了閱讀文本的難易度外,還得注意複雜度,因為網路資訊的無文本少文本充斥,將造成學生閱讀能力低落,當然,該課標中也做了十分詳細的學理分析

 

筆者以上的討論,並不意味著國語文課綱一無是處,更不是強調美國《CCSS英語課標》無懈可擊,只是站在公眾知的權利上,為大家做一些簡單的說明,同時也算是身為語文教育工作者,對教育部的某種建言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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